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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职责 | |
院长岗位职责一、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,贯彻落实学校行政有关政策、制度和文件精神。 二、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发展规划,优化办学理念,明确办学目标,理清办学思路。 三、负责研究制定、完善、改革学院行政各类规章制度,提高学院运行效率,保障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等工作的质量。 四、负责学院人事工作,领导组织各院开展教育教学工作、考核、评价全体教职工工作绩效,推动师资队伍建设,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。 五、负责学院财务工作,统筹规划学院行政各项经费使用,确保学院经费使用合理、合法。 六、领导学院实验室、图书资料室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,创造良好的学院办学物质条件。 七、领导学院教学、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,促进学院实现内涵式发展。 八、领导学院教职员工落实以生为本的理念,服务学生发展。 九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。考察学习外部办学经验,推广宣传学院办学成果。 十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党总支书记岗位职责一、全面负责学院的党建工作,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政的工作部署在学院的贯彻落实。 二、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加强党员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、发展和培养工作。 三、主持相关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,坚持民主集中制,落实“三重一大”,参与重大问题咨询、决策,并提出建议和意见。 四、加强学工队伍建设,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,做好辅导员培养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就业指导工作。 五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,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、民主生活会制度,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 六、抓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党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 七、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主动服务师生,维护师生合法权益,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。 八、领导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。 九、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一、负责组织安排学校及学院教学工作; 二、负责专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; 三、负责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组织实施工作; 四、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重大工作项目; 五、按照陕师院党[2016]31号文件完成对应教学工作、科研和其他方面的工作。 行政、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一、协助院长做好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工作。 二、协助院长做好重点学科、项目申报与评审、学术交流、明道论坛等工作。 三、做好学院综合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以及相关汇总工作。 四、做好行政与科研服务工作。 党总支副书记岗位职责一、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职责要求,在党总支书记的领导和院长的指导下,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就业与安全稳定工作。 二、做好辅导员培养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。 三、负责对学生开展公民教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道德教育、法制教育、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。 四、组织辅导员做好学生工作,加强学生管理制度建设与实施,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安排、研究、总结阶段性工作。 五、对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及党员后续教育工作。 六、负责新生入学教育、稳定安全、就业指导与毕业生离校工作。 七、指导团总支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和志愿者工作。 八、组织开展大学生校园文化和科技文化活动。 九、负责学生奖惩与帮扶工作。 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一、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。 二、发挥学院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功能,协调与校内各部门的对接工作,及时收集反馈全院广大师生员工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 三、做好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工作,共同做好学院大型活动报告讲座的准备工作。 四、保管使用好学院公章。 五、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。 六、做好党政联席会议的记录、会议纪要撰写以及议题的收集归档工作。 七、加强学院办公室建设,做好办公室内务,为教师上课、休息创造舒适、干净、整洁的良好环境; 八、完成学校及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 教学秘书岗位职责一、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处理学院指定的教学管理事务。 二、按照学院考试管理规定,督促教师及时上网登录成绩;并做好学生成绩档案的登记工作。 三、及时清理不及格学生的名单,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学生补考,补考成绩要及时归档。 四、协助学院领导组织期中教学检查、期末考试工作,召开学生座谈会,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,整理学生座谈会记录; 五、按照学校教材管理规定征订教材,保证教材的征订质量,做到不漏定、不重订; 六、按照教学计划要求科学合理地排定课程安排表,同时做好课程安排表的试运行和调整工作; 七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,办理全院各年级学生的重修、试读、升留级、请假手续,以及毕业生的毕业、学位资格审查工作; 八、协助学院领导做好毕业班教育实习、专业见习、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准备工作,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及时归档; 九、完成学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 分会主席岗位职责一、接受党总支和校工会的领导,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,并根据学校总体工作的安排情况,制定系工会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。 二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,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,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同心同德促进各项工作发展。 三、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,保障教职员工当家作主的权利,积极参加学校的管理,并积极向系领导和学校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 四、关心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,改善福利,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娱活动。 五、研究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,改进工作内容和方法,并做好总结工作。 六、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。 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辅导员岗位职责一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。指导和组织开展好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。 二、加强党团工作指导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,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团日活动。 三、做好班级组织建设工作。努力加强班风建设,建立健全各项班级管理制度,做好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和考核工作。 四、进行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。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、明确学习目标、掌握学习方法、设计学涯规划,促进学业进步。 五、进行素质拓展指导。指导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,拓展学生素质,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。 六、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。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,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,促进学生充分就业。 七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。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常见的心理调适方法,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疾患而导致的各种问题。 八、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做好综合测评、评奖评优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。 九、开展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。应结合自身专业特点,承担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。 十、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,做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增强安全意识,参与处理涉及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。 十一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 |